
内蒙古高速集团兴安分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3年第七次集体学习(扩大)
5月15日,内蒙古高速集团兴安分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3年第七次集体学习(扩大)。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刘敏主持会议并讲话,分公司党委班子成员、各部室(中心)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会前,向全员发放了有关学习资料,进行个人自学。会上,分公司党委班子分别领学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凝聚中国式现代化强大合力”、《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第一章)等。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分公司这个大家庭现由汉族、蒙古族、满族、回族等多个民族职工共同组成,大家要谨遵习近平总书记“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嘱托,像亲兄弟、兄妹一样,手拉手,心连心,团结协作、凝心聚力,谱写新时代分公司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围绕领学内容,刘敏书记强调,全员要全面、系统、深刻理解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相结合,同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集团党委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会议精神相结合。在分公司去年获得的第八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荣誉的基础上,再接再厉将民族团结工作做得更好更实,争取获得属地盟级民族团结有关荣誉。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作出的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工作部署,自觉担负起、履行好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安宁的重大责任,找准贯彻落实的切入点、着力点和突破点,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绩,全力以赴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质增效,为擦亮“模范自治区”金字招牌贡献兴安分公司企业力量。█陈超雨